【本報訊】 本澳商人、新建業集團主席吳立勝被控賄賂聯合國官員案件,美國曼哈頓聯邦法院裁定吳立勝行賄、洗黑錢等6項罪名成立。控方指吳立勝可能潛逃,要求法官修訂保釋條件,禁止吳立勝離開住所,等候判刑。法官將於下月7日決定是否撤銷保釋。
控方提交證據,指吳立勝在2010至2015年,向已故前聯合國大會主席阿什及前多米尼加共和國大使洛倫佐行賄,換取2人支持吳立勝在本澳建立聯合國會議中心。辯方律師反駁,吳立勝在被要求下,才付款加快推動這項目。控方結案時稱,吳立勝企圖在澳門打造“亞洲日內瓦”,追求名利與財富。
現年69歲的吳立勝2015年在曼哈頓的住所被捕。至於被控受賄的阿什去年在家中舉重健身時意外去世。多米尼加前外交官洛倫佐承認受賄及洗黑錢,轉為污點證人,指證吳立勝每月向他支付5萬美元,以圖加快審批興建會議中心。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