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 選舉涉違規宣傳五宗 卅二人重簽代表法人
  • 南海伏季休漁結束 百多漁船出海作業
  • 菲婦感染登革熱危殆 今年第六宗輸入病例
  • 房屋局加緊為經屋做契 向青怡購者發出許可書
  • 檢院對9被告裁判的聲明
  • 特首晤南部戰區政委魏亮
  • 經局講解青創援助申請條件
  • 陸澳全力追查電騙 司警絕非坐以待斃
  • 新批發市場快將運作
  • 非漢瘧疾今年首傳入
  • 負責任博彩認識度調查將開始
  • 港男涉爆竊女友疑作假證詞
  • 問題利賓納回收擴大
  • 史文工作委員會開會
  • 世旅經論壇興義舉行推介晚宴
  • 井岡山幹部教育學院 澳同學會成立弘揚愛國
  • 宋碧琪重申繼續為民喉舌
  • e行卡•澳門通首發
  • 施家倫建議炒庸官還富於民
  • 陳明金盼來屆立會積極 完善公共利益民生法案

立會議事表達心意須48小時前提出

2017-07-29 04:49
   【本報訊】立法會全體大會昨日細則性通過《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議決案,是次修改議事規則廿多條條文,最受爭議的限制議員在全體大會上使用"道具"的條文撤回後,焦點落在"表達心意"的修改。
  會上議員紛紛提出意見,修改內容包括發起表達心意的議員必須在全體會議至少 24小時之前提出。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認為,有議員憂慮提前提出表達心意的時間不足,建議改為至少 48小時前提出,獲得通過。
  議決案現有條文為"任何議員均可提議表達心意,尤其是表達祝賀、慰唁、抗議、致意、讚揚或譴責等"。章委會建議改為取消"尤其"兩字,並須在全體會議召開前最少24小時前將表達心意的議案或文件交到立法會,同時取消表決聲明環節。    
  多位議員同意須提前向立法會提交表達心意內容,認為提前24小不足夠。不少意見不同意取消表決聲明環節。
  立法會章委會主席黃顯輝與立法會顧問經休會分析後,提出新的取代條文,將提前24小時的要求變為提前48小時,表決聲明環節維持現狀。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被問及會否與章程及任期委員會溝通跟進,賀一誠表示尊重和肯定委員會的工作,不會插手他們的工作。他形容現時立法會討論有爭議是好事,議會處於十分健康情況,逐條逐字認真討論,議員為 1個字都有爭議是好事,證明大家認真對待問題。 
  議員高天賜認為表達心意具時效性,過時便失去意義。發言的多名議員支持修改建議。
  議員關翠杏認為,表達心意由議會表決,具政治含義,不能匆忙決定,若議員開會前一刻才提出表達心意,其他議員沒時間思考,對其他議員不尊重。
  議員吳國昌認為,以列舉方式規限表達心意為祝賀、慰唁、抗議、致意、讚揚或譴責,是限制議員表達心意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