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 選舉涉違規宣傳五宗 卅二人重簽代表法人
  • 南海伏季休漁結束 百多漁船出海作業
  • 菲婦感染登革熱危殆 今年第六宗輸入病例
  • 房屋局加緊為經屋做契 向青怡購者發出許可書
  • 檢院對9被告裁判的聲明
  • 特首晤南部戰區政委魏亮
  • 經局講解青創援助申請條件
  • 陸澳全力追查電騙 司警絕非坐以待斃
  • 新批發市場快將運作
  • 非漢瘧疾今年首傳入
  • 負責任博彩認識度調查將開始
  • 港男涉爆竊女友疑作假證詞
  • 問題利賓納回收擴大
  • 史文工作委員會開會
  • 世旅經論壇興義舉行推介晚宴
  • 井岡山幹部教育學院 澳同學會成立弘揚愛國
  • 宋碧琪重申繼續為民喉舌
  • e行卡•澳門通首發
  • 施家倫建議炒庸官還富於民
  • 陳明金盼來屆立會積極 完善公共利益民生法案

青創援助受惠對象範圍擴大

2017-08-10 04:24
  【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建議擴大受惠對象範圍,不再局限首次創意青年,亦包涵已具有營商經驗的創業青年。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自2013年推行截至上月,共有1,479宗申請,獲批1,037宗,涉及金額逾2.4億元。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2/2013號行政法規〈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行政法規草案。特區政府建議優化現行的《青年創業援助計劃》,以擴大受惠範圍,加強對創業青年的培訓工作,並簡化申請的程序手續。
  草案建議的內容主要如下:   一、擴大受惠對象範圍。受惠對象維持為年齡21至44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但不再局限於首次創業的青年,亦包涵已具有營商經驗的創業青年。二、修訂申請條件。創業青年須從未獲工商業發展基金批給任何須償還的援助款項。三、新增修讀培訓課程的要求。創業青年須完成修讀不少於42小時與創業有關的培訓課程;具工商管理或同類的高等教育學位或學制不短於一年的文憑者,可免除修讀培訓課程,學歷由工商業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確認。未符合修讀培訓課程要件者,可獲有條件批給,受惠企業主須於獲悉批給批示之日起180日內提交已符合修讀培訓課程的證明文件副本,否則批給失效。
  四、簡化行政手續。豁免申請人提交營業稅申報書副本、商業登記證明及設立文件副本,改為透過部門間的資料互聯取得。五、完善受惠商業企業主的義務的規定。受惠商業企業主須自取得款項之日起每180日提交使用款項的證明文件。此外,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出資的股東移轉出資而不再持有受惠法人商業企業主超過百分之五十的出資,須自作出相關商業登記後180日內作出申報。六、明確規定償還款項的期限。超過九個月不償還已到期的援助款項,或超過三個月不償還最後一期的援助款項,可導致取消批給援助款項。本行政法規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行政法規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