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不公兩議員促完善
【本報消息】就租賃合約印花稅制度問題,議員陳明金、宋碧琪聯署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會否基於公平原則,適當完善制度?
陳明金、宋碧琪指出,租賃合約的印花稅是以合約內租用期總租金為基礎計算,租期越長,印花稅越高。即便是合約未能如期執行完成,政府已收取的印花稅亦不會按比例向業主退還,坊間對此頗有微詞,認為這是一個不公平的稅務制度。
陳明金表示,其於去年四月曾就降低房屋稅稅率的可行性提出質詢,當局於同年六月回覆時指,會研究問題。現質詢當局,事隔已一年有多,究竟相關研究結果為何?
他們認為,將於不久後實施的《修改〈民法典〉不動產租賃法律制度》,雖能有效地堵塞當局對房屋租賃申報監管不利的漏洞,但要使出租人真正願意履行租賃申報的義務,一個更加公平、更能有效操作的印花稅與房屋稅制度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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