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李振宇在書面質詢中指出,政府早前宣佈,粵澳已完成兩百億元人民幣的“粵澳合作發展基金”的磋商,將盡快簽署協議啟動。他要求當局說明基金存續期是從2016年基金成立之日起計算,還是從未來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同時說明該基金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有何作用和意義,未來是否將相關經驗應用到國家“一帶一路”的發展戰略及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
李振宇表示,截至2017年底,特區財政儲備資本金額達4900億澳門元,較2016年增長11.7%。然而,財政儲備不斷增長的同時,其投資回報率卻一直不理想。除2017年投資回報率達4.8%外,其餘年份的投資回報率一直偏低。因此,優化投資組合及適度擴展投資覆蓋範圍勢在必行。此次“粵澳合作發展基金”將圍繞廣東省基建項目,且保證每年回報3.5%,可視為政府擴展投資覆蓋範圍的一次有益嘗試。不過,政府公開的資料十分有限,僅表示基金的保本、保息、退場機制等性質不變,社會對基金的某些細節仍不甚清楚。
為確保公眾知情權及有效監督政府管理特區資產,他提出以下質詢:
一、“粵澳合作發展基金”2016年成立時,規定基金的存續期為10年。而政府近期卻宣佈該基金存續期為12年。請問,該基金存續期是從2016年基金成立之日起計算還是從未來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
二、以往,特區財政儲備的投資主要集中在債券、貨幣市場及股票市場。這次政府將財政儲備投資方式擴展至廣東省基礎設施建設,既拓展投資範圍,提高財政儲備投資收益,亦為未來開拓新的投資方式提供有益的探索。請問,“粵澳合作發展基金”對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有何作用和意義?政府未來是否會將相關經驗應用到國家“一帶一路”的發展戰略及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上?
三、社會過往一直批評政府投資保守,導致財政儲備投資回報率偏低,使財政儲備面臨資產縮水的風險。請問,政府未來是否會逐步改變原來的理財理念和管理模式,在保障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基礎上,採取更加積極的財政儲備投資的新方法、新思路,以進一步提高財政儲備管理的收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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