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9日電】廣東省5日發佈《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行動計劃》),計劃包括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等100個範疇。有台灣傳媒指,香港將在三年內引入「社會信用體系」。對此,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及特區政府發言人均於9日澄清:「絕無此事」。
《行動計劃》第75段指,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研究制定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探索依法對大灣區內企業聯動實施信用激勵和失信懲戒。建成全省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台。
有評論擔心「社會信用體系」將在包括香港在內的整個大灣區實施,亦有台灣媒體稱香港將在三年內引入「社會信用體系」。
對此,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澄清,絕無此事。他表示,廣東省內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香港無關,絕對不會在香港實施。
同日,特區政府發言人亦作出澄清,強調廣東省5日印發的《行動計劃》只適用於廣東省,特區政府不會在香港施行「社會信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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