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葡文澳門電台報導,葡萄牙律師公會認為,澳葡移交逃犯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移交逃犯協定)違反《葡國憲法》及《刑法》的基本和結構性原則,這些原則約束着「權力、自由和保障」。
葡萄牙律師公會刊登一則通告,批評澳葡移交逃犯協定允許《刑法》作出追溯效力 ,「有機會出現之前不會被視為罪行的事實,但在作出(移交)申請時已被當成罪行的時候,會被當成要求移交某人時的理由」。這是違反《葡國憲法》及違反禁止《刑法》在對當事人相對不太有利的情況下作出追溯效力的規定。
葡國律師公會對「允許將某人移交至澳門當局」的這個做法表示憂慮,其後更可將其移交至中國的做法,更是對他們的(移交)前提無法作出保證。對葡國的律師而言,他們更質疑這種臨時拘留是否符合葡國現行憲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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