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氹第 5條通道,即在舊澳氹大橋旁興建海底隧道第 2階段環評即日起公示,公眾可填寫意見表向工務局或負責環評的單位提出意見,公示期至 11月5日。環評徵求意見稿在比選 5種施工方式後,認為適宜使用沉管方式興建。
嘉樂庇總督大橋旁興建海底隧道工程(即澳氹第五條通道)環境影響評價由即日起至11月5日進行第二階段公示,公眾可於填寫公眾意見表後,通過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或環評單位提出意見及建議,詳情可瀏覽土地工務運輸局網站專頁。(httpswww.dssopt.gov.mozh_HANThomeinformationid231)
是次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由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開展。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等相關要求開展項目公眾公示及收集意見。根據有關規定,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前期準備、工程基本情況公示;第二階段為編製環境影響報告書徵求意見稿並進行公示;第三階段為環境影響報告書編製單位根據收集的公眾意見進行整理和分析,修改完善環境影響報告書,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
第一階段公示於今年6月10日至21日進行,期間共收到5份意見。環評單位經分析後於10月完成編製《嘉樂庇總督大橋旁興建海底隧道環境影響報告(徵求意見稿)》,現進行第二階段公示徵求公眾意見及建議,同時將相關公示資料張貼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地下大堂及宋玉生公園公告欄。《嘉樂庇總督大橋旁興建海底隧道環境影響報告(徵求意見稿)》指出,施工過程中對周邊環境會帶來一定的影響,但影響總體來說是暫時及可逆的,透過採取適當的環境保護措施可減低工程區域範圍環境影響,項目建設完成後生態環境會恢復其原來狀態,對區域內生態系統未有明顯影響,從環境影響的角度評價來看,本項目工程建設具可行性,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劃要求。
嘉樂庇總督大橋旁海底隧道全長2,400多米,採用雙向六車道設計,速度為每小時60公里。隧道將連接澳門新城填海B 區和D 區,接駁B 區孫逸仙大馬路與城市日大馬路交匯處及D 區東西向道路。項目除開展道路及隧道工程外,還包括建設照明系統、泵房等管理及維護設施。
澳氹海底隧道環評徵求意見稿在比選 5種施工方式後,包括盾構法、堰築法,認為適宜使用沉管方式興建。其中,隧道若使用盾構法興建,極難與澳門本島岸上道路有效連接,最大縱坡 8%亦遠超不宜大於 5%的要求。堰築法則需在整個施工期封閉航道,同樣不適合。
澳氹海底隧道的沉管段為 1,100米,沉管隧道採用 2孔 1管廊方案,中間管廊用於電纜管廊、檢修通道及排煙通道,左右側行車孔可相互逃生。
意見稿同時指出,由於沉管隧道底部主要是粉質黏土層、殘積土層和礫砂層,隧道 2側的 330米暗埋段主要是新填海地、淤泥層和粉質黏土層,因此天然地基條件下,沉管段平均沉降大於 10厘米、暗埋段沉降最大 60厘米,沉降較大,因此有必要採用一定的地基處理措施,方案推薦沉管段採用深層水泥攪拌樁加固方案,2側暗埋段採用陸上施工攪拌樁方案加適當的減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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