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20日電】台北消息:針對台灣壹週刊20日再爆料,指中國國民黨2020年台灣大選參選人韓國瑜曾在台北市大安區買賣房產,但未列入韓辦日前公佈的房產名單中,韓國瑜認為報道不實,20日委託韓辦發言人何庭歡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壹週刊及撰稿記者等人涉及妨害名譽罪。
根據壹週刊20日報道,韓國瑜夫婦曾在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華廈住過一段時間,鄰居還看見韓國瑜開名車進出,後來該房產約以6000萬元新台幣賣出。但該筆房產卻不在韓國瑜競選辦公室日前公佈的房產名單中。
對於壹週刊的報道,韓國瑜競選辦公室20日下午發出新聞稿指出,韓國瑜夫婦並未持有該房產,該房產屋主是韓國瑜夫婦的親屬,該名親屬並非公眾人物,不便透露,也請外界尊重不是公眾人物的個人有隱私權。
韓辦還指出,當時韓國瑜夫婦因為家庭因素借住親戚家,屬於個人家庭規劃,卻被特定媒體含沙射影,故意引導成是韓國瑜個人財產,甚至扣上「炒房」污名,行為惡劣,完全喪失身為媒體的良心,決定正式提告。
20日下午,韓國瑜競選辦公室發言人何庭歡受委託前往台北地檢署,正式按鈴控告壹週刊撰稿記者等人涉及妨害名譽罪。
何庭歡指出,壹週刊的報道均屬不實,明顯誤導民眾、影響選情;韓辦認為壹週刊利用不實報道操弄選情,因此提告撰稿記者等人涉及妨害名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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