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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港男涉藏槍支武器提堂 

2019-12-10 01:04

■在法院門外,大批身穿防彈衣、荷槍實彈的警員在場戒備。 (中通社)

■押送涉案人士的囚車離開法院(中通社)

【香港中通社12月9日電】(記者 卓隆)自香港修例風波以來,香港警方8日首次查獲槍支武器並拘捕11名嫌疑人,其中5名男子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在法庭上呈上兩名被告在即時通信軟件「電報」(Telegram)中的危險對話,兩人又傳閱標示了槍手和炸彈位置的地圖。

當天下午,5名被告由囚車押抵法院應訊。香港警方特別加強法院大樓一帶的保安措施,多名警員手持長槍在法院大樓外戒備。旁聽人士進入法庭前,均須接受警方嚴密的安檢。

下午5時許,法院正式開庭處理本案。5名被告年齡介乎20至23歲,他們共同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們8日與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

5名被告中,任職工程人員的第二被告吳智鴻被控最多控罪。除了「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他還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他被指在北角富澤花園一單位內管有一支手槍、4個彈匣及共106發子彈、一把武士刀及兩把軍刀。

第三被告、香港公開大學學生張俊富也涉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控罪指,他在荃灣致利工業大廈一個單位,管有一盒爆竹、一盒煙花、11枝伸縮棍、一枝鐳射筆、4枝辣椒噴霧及一個裝有13件避彈衣陶瓷板的盒子,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法庭上,控方向裁判官呈上首被告黃振強與第二被告吳智鴻在Telegram上的對話截圖。

控方表示,警方在黃振強的手機內,發現吳智鴻上月曾把試槍的視頻片段傳給黃振強。兩人自上月起的對話亦提及使用炸彈及炸藥何時到貨、在本月8日的遊行集會中會有槍手等。兩人還談到「起碼(至少)射10個8個」,控方相信攻擊對象是警務人員。

控方指,通過Telegram,吳智鴻也曾向黃振強傳送兩張地圖,地圖上已標示擺放炸彈和槍手的位置。據瞭解,地圖上炸彈和槍手的位置均位於灣仔軒尼詩道一帶。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8日再審,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翻查現場附近的閉路電視錄像、進行軍火鑑證、套取檢獲證物的指模和進行基因校對等。

考慮證據強弱、控罪嚴重性等因素後,裁判官拒絕黃振強、吳智鴻及張俊富的保釋申請,須還柙候訊;餘下兩名被告則獲准以現金保釋,但須交出旅遊證件、遵守晚上10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