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公佈了第62/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校在熱帶氣旋、暴雨及特殊天氣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自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生效。當中,有關暴雨情況下所採取的措施,內容如下:
黃色暴雨警告信號:
生效期間,所有教育階段及特殊教育的班級照常進行教育活動。
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於上午6時半仍然生效,或於6時半至9時正期間發出,小、幼及特殊教育的班級全日中止、中學教育上午中止教育活動。
於上午11時半仍然生效,或於11時半至下午2時正期間發出,所有教育階段及特殊教育的班級中止下午的教育活動。
於上午或下午教育活動的時段內發出(不屬以上兩點的情況),所有教育階段及特殊教育的班級應繼續教育活動,直至上午或下午放學,且在安全的情況下方可讓學生離校回家。
(法務局供稿)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