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以27票反對、1票棄權、3票贊成,否決議員蘇嘉豪今年1月19日對立法會執委會第1/2021號議決的決定提出上訴的全體會議簡單議決案。
議員蘇嘉豪早前向立法會提出表達心意的全體會議的簡單議決案,理由是促“立法會向第二屆澳門特區政府及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時任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就其在非凡航空借貸事件中作出之事實提出讉責”。但遭到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初端拒絕,理由是基本法並未明確賦予立法會讉責行政長官及其領導的政府官員(包括當屆及往屆)的權力,故有關簡單議決案在組織意義上超出立法會的憲制性權限範圍,立法會全體會議不具有相應的資格開啟蘇嘉豪所提議的程序。此後,蘇再向立法會執委會上訴,再遭執委會駁回。蘇不服,故在今年1月19日再向立法會全體會議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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