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城案宣讀判決。前太陽城集團主席,即案件第一被告周焯華被判18年監禁。檢察院指控其黑社會罪、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相當巨額詐騙罪、不法經營賭博罪、清洗黑錢罪。
案中21名被告分別被指控不法賭博有關的指控,法庭結合嫌犯聲明、證人證言、卷宗資料對嫌犯進行判決。針對證據效力,法官表示,案中未有跡象顯示證據透過非法手段取得,因此法庭認為證據具備法定效力。同時警方透過不同方式進行搜證,在太陽城伺服器中找到多個與本案有關的文件,歷經數月的審判,初期法院在今(18)早上9時30分公布判決。
周焯華五項罪名成立,黑社會罪被判12年、103項在許可地方不法經營賭博罪每項被判1年6個月、54項相當巨額詐騙罪每項被判5年、3項詐騙罪每項判定3年、不法經營賭博罪每項被判2年6個月,合競被判18年單一刑罰。(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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