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交通事務局表示,“澳車北上”政策 1月 1日實施至昨日 (14日) 共有 1輛車輛入境內地後,超過連續停留最多 30天的限制,當局呼籲持“澳車北上”資格的車主及備案駕駛人須遵守相關管理辦法,並留意信息管理系統發出的停留天數通知。 按規定,澳車北上車輛在有限期內可多次進出內地,每次連續停留不得超過 30天,每年在內地累計停留不得超過 180天,違反相關限制且沒正當理由者,備案駕駛人將被註銷備案,車輛及車主的備案亦同時被註銷,且 2年內不得再申請。 另外,車輛進入內地後 24小時內返回澳門,不視作 1天,相關時數亦不會累計。 (李芬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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