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委任及續任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並委任委員莫啓明為城市規劃委員會副主席,批示自3月20日起產生效力。
行政長官批示續任19名城規會委員:柯慶耀;呂澤強;蔡韻璇;譚志煒;蕭志泳;沈強;盧偉國;楊道禮;曾遠榮;雷民強;高岸聲;張健中;鄭洪光;余亮豪;盧俊宇;黃國基;陳榮達;梁普宇;Álvaro dos Santos Rodrigues。
委任下列人士為第3/2014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三款(九)項所指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莫啓明;丁啟安;施冠雄。並委任莫啓明委員為城市規劃委員會副主席。
續任下列人士分別為第3/2014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三款(一)、(三)及(五)至(八)項所指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的代任人:羅志堅——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代任人;蘇建明——文化局局長代任人;陳美寶——環境保護局局長代任人;郭杰平——房屋局局長代任人;梁美玲——法務局局長代任人;許耀明——旅遊局局長代任人。以及委任下列人士為第3/2014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三款(四)項所指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的代任人:林志劍——交通事務局局長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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