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東京奧運爆出多宗賄賂案,其中涉及知名西裝品牌“青木”的案件在東京地方法院審結,為首宗對東京奧運和殘奧會相關案件的判決。“青木”前董事長青木擴憲行賄罪成,被判入獄兩年半、緩刑四年,他的兄弟前副會長青木寶久,以及另外一名高層,則獲緩刑三年。法官批評各被告行為嚴重惡劣,損害公眾對奧運會的信任。
案情指三名被告為取得東奧贊助合約和官方紀念品製造銷售合約,向東京奧組委前理事、79歲的高橋治之提供2,800萬日圓賄款,違反《反壟斷法》。青木擴憲在庭上表示持續深刻反省,並再度對自己的行為致歉。他的律師辯稱各名被告並未因此獲得個人利益,請求法庭判處緩刑。
檢方則認為三名被告利用東奧來滿足私利,讓國內外喪失對東奧的信任,因此分別對青木擴憲求刑兩年六個月、青木寶久求刑一年六個月、前專務執行董事上田雄久求刑一年。法官判刑時指出各人行為嚴重惡劣,有關賄賂行為持續超過兩年,構成國家大量金錢付出。
東京奧運貪污案至今包括高橋治之等15人被捕及遭起訴。另外,東京奧組委大會運營局前次長森泰夫、日本廣告業龍頭電通公司一名前部長,以及另外兩間公司的高層,涉嫌在奧運測試賽中圍標,違反《反壟斷法》,今年二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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