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市政署呼籲市民切勿隨意在公園、濕地及山林胡亂放生動物,以免違法被罰,並希望市民共同保育本澳生態環境。 週五(26日)是佛誕節。市政署稱,基於民間習俗,部分善信會考慮放生動物以作祈福,但本澳市面售賣的動物大部分非本澳原生物種,若未經評估和許可下放生,不但危害動物生命,亦會破壞本澳生態平衡,按動保法相關規定,未依法獲當局許可放生將被視作遺棄動物,可被罰款 2萬至 10萬澳門元。 市政署又提及,市民可因傳流、習俗或保育等目的將動物放生,但需至於少活動前 15天提出申請,並經當局評估活動合法定要件和許可後才可開展。 (潘幸暉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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