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立法會選舉法今日(15日)起公開諮詢 45天,至 7月 29日,諮詢專頁即日開通。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修法主要完善資格審查機制,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審查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參選人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委員會發出的存在不擁護或不效忠事實的審查意見書具有約束力,對選舉管理委員會因應意見書作出有關人員不具被選資格的決定,不可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以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修法亦加強防範及懲處違規競選宣傳、擾亂選舉秩序的行為,以及優化選舉管理流程。張永春希望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和建議,使選舉制度更符合澳門發展的需要,更加適應“一國兩制”實踐的要求,同時更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諮詢期內將設 8場諮詢會,其中 6場為特邀場次,對象為議員、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各諮詢委員會成員及社團代表等;2場公眾諮詢則安排在 6月 24日及 7月 3日,市民可報名參加。 (郭錦冰 黃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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