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立法會選舉法提出將資格審查標準法定化。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他稱,在2021 年第7屆立法會選舉期間,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制定7項審查候選人資格的準則,當中訂明不擁護基本法及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為及表現,今次修法會把審查標準法律化、具體化及制度化,並在法案中以列舉的方式規定審查準則,以方便社會各界了解。 至於如何定義煽動不投票行為。張永春回應稱,選舉時會以各種方式和渠道呼籲選民投票。他指出2021年第7屆立法會選舉時,有逾 13.7萬名選民投票,投票率為 42.38%,較過往幾屆都低,主因是正值疫情和投票日有颱風影響,當中白票和廢票率為 3.8%,高於 2017年,與 2013年的 3.53%相若,低於 2009年的 4.83%,特區政府會透過選舉法的完善、選舉宣傳和社區服務,令市民了解立法會的重要性,鼓勵和呼籲盡選民義務。(郭錦冰 黃翠婷)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