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內地近日網傳一則“樓市下跌,佛祖被賣了”的消息,稱四川“前幾天把樂山大佛給賣了”,引發網友熱議。
該網傳消息稱,“前幾天把樂山大佛給賣了。30年經營權賣了17億,佛祖是做夢都沒想到啊,他竟然也有被賣掉的一天。”並配了一張標題為“樂山大佛景區觀光遊覽車和攤點30年經營權整體轉讓”的競拍圖片。圖片顯示,限時競價結束時間為2021年11月29日下午5時。當前價為17.09億元人民幣,保證金為1.5億元人民幣。
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26日回應表示,該拍賣發生於數年前,是符合規定的。“根據相關管理條例,該經營權就應該公開出讓。”正常的工作。公開信息顯示,該項目掛牌起止日期為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29日。景區觀光遊覽車和攤點的30年經營權由樂山大佛實業有限公司獲得。
根據樂山市人大常委會發佈的《樂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樂山大佛保護範圍內禁止擅自出讓或者變相出讓世界遺產資源;在樂山大佛保護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應當經樂山大佛保護管理機構審核同意後,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樂山大佛保護管理機構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對經營活動實行總量和區域控制。同時,該條例還寫明,市中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樂山大佛保護範圍內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加強審核和監督管理,保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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