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貴州遵義市湄潭縣法院昨日公佈一宗家暴案例,女子馮某不堪長期遭家暴持斧殺死丈夫。法院審理認為,馮某犯故意殺人罪,同時其丈夫作為施暴人,對本案引發具有明顯過錯或者直接責任,因此法院認定馮某的行為“情節較輕”,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
據法院公佈的案情顯示,2014年,馮某與曾某再婚,婚後生育兩個女兒。自2018年起,曾某酒後長期辱駡、毆打馮某,因性格軟弱、兩個女兒年幼、顧忌曾某的行兇報復等,馮某一直忍讓。期間,曾某還要求馮某回娘家分土地賠償款,被拒絕後曾某借此多次打罵馮某,並威脅殺害馮某娘家全家。
2023年11月17日晚,曾某飲酒後再次打罵威脅馮某,要對其娘家行兇。當晚等曾某睡着後,馮某下樓冷敷被打腫的左臉,想到威脅決定殺死丈夫。次日凌晨三時許,馮某用斧頭砸擊丈夫頭部致其死亡,之後報警自首。案發後,曾某女兒出具書面諒解書,表示願意原諒馮某的行為,並不要求賠償。
法院審理認為,馮某因長期遭受嚴重家庭暴力,身體、精神受到重大損害,在激憤、恐懼狀態下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而故意殺害施暴人,被害人作為施暴人對本案引發具有明顯過錯或直接責任。因此,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案馮某採取的作案手段,對其行為依法認定為“情節較輕”。
法院結合犯罪事實、性質,自首、被害人近親屬諒解等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一審判決,以馮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目前,該案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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