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治安警察局表示,將細化與傳媒通報機制流程及加強內部培訓,保障對外訊息發放的及時性及內容完整性。 有傳媒質疑治安警發放訊息的及時性及完整性不足。治安警回應稱,充分明白警方訊息發放對公眾知情權和傳媒工作的重要性。按現行機制,當局在最短時間內將接報消息通報傳媒,往往未經證實,因此一直以快速扼要描述事件性質的方式通報,讓傳媒第一時間知悉事件,而每宗事件具體情況或複雜程度不同,一般須透過調查取證、錄取口供、提取監控甚至化驗檢驗等措施釐清情況,無可避免需時了解結果並核實後,才能將客觀及準確訊息回覆傳媒。 治安警強調,向來重視與傳媒關係,經檢討後,確實存在不足之處及改善空間,有關訊息完整性不足亦導致傳媒在採訪上產生不便,當局將細化有關通報機制流程,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李芬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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