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城規會下午舉行全體會議,會上通過鄰近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的加油站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土地屬私有土地,面積約一千平方米,草案建議土地可用作居住、商業或旅遊娛樂用地,樓宇最高為九十米,根據氹北都市化整治計劃,該地段部分土地用作公共街道用途,需讓六百二十一平方米面積給政府。城規會委員丁啟安關注若土地發展,日後加油站會否有新選址或取消。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回應時稱,加油站原建設屬臨時性質,日後發展需通盤考慮,按規劃條件圖,日後加油站留待詳細規劃時分析需否設置。
另外,鄰近新馬路的吉慶巷十八至二十號的一幅四十九平方米私有土地,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二十點五米。委員呂澤強關注為何二○二○年所發出的條件圖樓宇最高是十二點四米。梁耀鴻解釋,樓宇高度在新的防火安全技術規章頒佈後,不同樓宇高度有不同規範,由於草案建議可用作四類用途,因此按許可用途內最高許可訂定為二十點五米。
會上通過最後一份位於氹仔生央街廿一號的規劃條件圖,委員丁啟安稱,街道準線一般會“拉直”,問及為何該地段西南邊並沒有。梁耀鴻回應指出,一般街道準線都會“拉直”,但亦有個別情況,由於該土地位於舊城區,有其本身歷史風貌,當局希望延續其原有脈絡,加上非行車道,為此,沒有將該地段西南邊“拉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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