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消息】聯合國國際刑事法院周五(26日)作出裁決,要求以色列政府遵守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在權力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防止加沙發生種族滅絕行為。但法院並未呼籲立即停火。
法院裁定,以色列應根據《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對加沙的巴勒斯坦人承擔義務,在其權力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確保以軍部隊不會實施種族滅絕,並須採取措施改善人道主義狀況,一個月內要向法院報告執行了哪些措施。
此前,南非向國際法院起訴以色列在加沙地帶實施種族滅絕,要求國際法院採取緊急措施,制止以色列在加沙地帶的軍事行動。按照《公約》規定,滅絕種族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
國際刑事法院以15票對2票,贊成以色列應採取緊急措施。裁決涵蓋了南非要求的大部分內容,但不包括命令以色列停止在加沙的軍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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