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登記制度生效 3個多月,市政署表示,已向 422間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發出登記證明,其中 408份登記證明仍生效,而使用“商社通”提出的登記申請共 48宗,當中新登記 20宗,更改登記 27宗,註銷登記 1宗。 市政署稱,相關制度 2月生效至今,針對零售鮮活食品的巡查約 470間次,截至上週三 (8日),暫未有場所因違反相關規定被檢控。新法生效初期,食安人員巡查時以勸導為先,重點提醒場所負責人須遵守相關法規的要求營運,注意食品安全及環境衛生清潔,並保持有關設備及設施的良好運作。署方將持續巡查及執法,亦為有意申請人提供前期技術諮詢服務。(郭錦冰 李芬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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