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例子是板樟堂街一號,新聞局多年前搬出後交由澳門基金會重新發展。澳門基金會曾計劃拆卸現有建築,並興建一幢約五至六層樓高、具文化展覽活動功能的辦公樓,其後因有不同意見令計劃擱置,而一直丟空至今。
值得質疑的是,本澳土地資源珍貴,針對長期未作發展的私人地段,相關部門亦需敦促發展商盡快善用及發展有關土地,為何特區政府卻任由不少公家的不動產長期荒廢不用或棄置不作發展?
為此,議員關翠杏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政府現時有否設立公家不動產的清單,詳細列明各部門名下的不動產名稱、用途及使用狀況?能否將有關清單資料透過便捷的途徑讓公眾查閱,以便社會監察物業的利用情況,或出謀獻策令未作使用的物業或地段得到更好的管理和發展?
二、政府需負責有效管理和善用各公共部門名下的不動產,讓其發揮良好的社會效益,為何政府卻容許不少政府物業長年荒廢、棄置不用?導致每一政府物業長年荒廢、棄置的原因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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