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現代澳門日報
新聞
  • 五一黃金周第3天15.4萬旅客訪澳
  • 同校4幼童染腸病毒
  • 粵港澳海關合作打擊跨境冒牌貨
  • 南方料周六周日暴雨當局籲防次生災害安全出行
  • 第34屆澳門藝術節開幕
  • 內港沿岸按《土地法》發臨時佔用准照
  • 英地方選舉工黨大幅領先執政保守黨
  • 日職:大阪櫻花 1-1 札幌岡薩多
  • 湯姆斯盃:中華台北擊敗丹麥首次入四強
  • 至晚上9時逾14.8萬旅客入境
  • 6旬漢甲流重症深切治療
  • 何賢紳士大馬路行車天橋下周一起重鋪 晚間施工日間通車
  • 嫦娥六號發射任務圓滿成功 開啟月球背面採樣返回之旅
  • 配合執行《海域管理綱要法》 內港沿岸位置按《土地法》發臨時佔用准照
  • 政府解釋碼頭沿岸臨時佔用准照年費
  • 第34屆澳門藝術節開幕
  • 嫦娥六號發射任務圓滿成功
  • 旅客城市漫遊 到路環感受生活氣息
  • 【嘉翠麗住戶商戶須九月前遷出】50年食店將結業 街坊食客不捨
  • 【嘉翠麗擬清拆】 團體稱支援有需要住戶

巡查湖畔二百公屋 房局暫未發現違規

2014-03-06 00:00
【本報訊】房屋局巡查湖畔大廈經濟房屋的居住狀況,暫未發現有人將單位用作非居住或非自住用途。房屋局表示,去年巡查合共九百多個社屋及經屋單位。當局為確保公共房屋資源得到合理運用,將持續到各公屋巡查監管居住狀況,並呼籲知情者舉報違規情況,當局必定跟進並對違規個案執行處罰。經屋法規定,經屋單位僅用於預約買受人或其家團自住。

根據法律規定,倘若將經屋作非居住用途或以有償或無償方式將單位讓與他人居住,會科處相當於所購單位最初售價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四十的罰款,若果作部分出租,會科處相當於所購單位最初售價的百分之五至十的罰款。違法者必須在指定的期限內終止有關違法行為狀況,若不遵守,除每逾期一日,加罰原罰款的百分之一外,房屋局可解除買賣預約合同,重新轉售相關經濟房屋單位。

房屋局一直對經屋進行監管及巡查,於去年巡查了共九百一十三個社會房屋及經濟房屋單位。而是次巡查對象為湖畔大廈經濟房屋,房屋局共對約二百個單位進行了家訪調查,期間並未發現有人將單位作非居住或非自住用途等違規情況。房屋局表示,將持續到各公共房屋作居住狀況的巡查監管,並呼籲知情者對違規情況作出舉報,本局必定作出跟進並對違規個案執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