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9時後,執達主任及原告方律師到達現場,宣讀法庭禁制令的內容。執達主任表示,任何阻礙車輛通過的障礙物都會被移走,現場人士應該立即收拾物品離開。原告方律師指出,任何阻礙及干擾執達主任的行動,可被視作刑事藐視法庭。
10時30分許,執達主任及原告方代理人開始在金鐘及中環執行法庭禁制令,清除相關路段的障礙物,行動在下午1時許完結,整個過程大致順利。
下午2時20分許,香港警方在金鐘展開清場行動,封鎖被非法佔領的區域,清除障礙物。高級警司郭柏聰在現場對記者說,警方封鎖該區域後,任何人不得進入。仍在區域內的人士如欲離開,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警方會登記其個人資料,日後或追究有關的刑事責任。
他提醒示威者切勿反抗或衝擊警方,否則警方會果斷執法,必要時採取最低武力。
下午近4時30分,警方開始對拒絕離開的佔領者採取拘捕行動,截至記者發稿時,警方已陸續帶走多人。
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當日會見傳媒時表示,警方在清場行動前或進行期間,均有向傳媒交代,讓公眾掌握警方工作,有助減少不必要的誤會和針對警方的無理指控。她深信市民樂見警方儘快完成工作,開通所有道路,恢復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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