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 選舉涉違規宣傳五宗 卅二人重簽代表法人
  • 南海伏季休漁結束 百多漁船出海作業
  • 菲婦感染登革熱危殆 今年第六宗輸入病例
  • 房屋局加緊為經屋做契 向青怡購者發出許可書
  • 檢院對9被告裁判的聲明
  • 特首晤南部戰區政委魏亮
  • 經局講解青創援助申請條件
  • 陸澳全力追查電騙 司警絕非坐以待斃
  • 新批發市場快將運作
  • 非漢瘧疾今年首傳入
  • 負責任博彩認識度調查將開始
  • 港男涉爆竊女友疑作假證詞
  • 問題利賓納回收擴大
  • 史文工作委員會開會
  • 世旅經論壇興義舉行推介晚宴
  • 井岡山幹部教育學院 澳同學會成立弘揚愛國
  • 宋碧琪重申繼續為民喉舌
  • e行卡•澳門通首發
  • 施家倫建議炒庸官還富於民
  • 陳明金盼來屆立會積極 完善公共利益民生法案

未建樓土地俱稱農用地 北土地可按規劃開發

2014-01-23 00:00
  【本報訊】政府稱,1995年制定的《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已定性仔北區地段為都市性地段,全部土地可開發使用。部分私人土地於物業登記上標註為“農用地”,是民法上的概念,並非定性土地的用途。一塊土地只要未興建樓宇,即使位於市中心,物業登記上都標註為“農用地”。已興建樓宇的土地標註為“都市用地”。物業登記所指的“農用地”與農業開發或土地種植土地毫無關係。

  修訂規劃創造綠色社區

  政府說,修訂《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目的是創造多贏局面,透過一系列鼓勵措施,推動私有土地業權人合作,開發土地。是次修訂允許增加兩成樓宇面積及放寛部分土地高度,業權人須將部分樓面面積交給政府作公共用途。

  政府說,區內私有土地分佈廣泛,幾乎每處都有未發展的私人土地,落實規劃須業權人配合,規劃修訂後,當中一些土地仍須業權人協商才能利用,但相當一部分土地只要業權人和政府商討,就可透過土地重新合併、分割,令原本不規則的土地變得方正,滿足規劃條件,易於開發,政府亦可藉此獲得土地儲備,完善道路網絡,增加綠化,創造綠色居住社區。

  未建樓土地俱稱農用地

  政府說,按照法律,無論是私有土地、長期租借地還是租賃批地,只要準備用來興建樓宇的土地,在物業登記上都視為農用地,並非定性土地的用途。

  政府說,一塊建有樓宇的土地,若將樓宇拆卸,土地重新登記時,物業登記也會由都市用地更改為農用地。目前仔北區內大部分私有土地從未發展,在物業登記上均標註農用地。

  政府說,《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於1995年制定,一直有效,基於複雜的地權及欠缺推動措施而成效不彰,近年因應各種情況而修訂,修訂工作經過一段長時間水到渠成,並非一項新增規劃。政府認為,現時是適當時機公佈《仔北區都市化計劃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