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仕堯引介法案時指出,隨著社會和經濟的急速發展,澳門現已發展成為一個人流稠密的城市,隨之要面對由交通、建築、工商業等活動發出的噪音。根據環境保護局的分析,近年的噪音投訴主要以社會生活噪音及建築工程噪音為主。世界衛生組織發佈的報告可看出,噪音污染已經成為僅次於空氣污染之後威脅公民健康的隱患。為保證居民生活免受噪音影響生活,政府從多方面入手,除加強必要的宣傳教育工作外,亦推進環境立法工作,以《規範若干環境噪音之預防及控制》(即“現行噪音法”)為基礎,並研究及分析廣東省、香港及台灣地區規管噪音的經驗,於2010年啟動修改現行噪音法諮詢。
今次向立法會引介的《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法案,在總結分析土木工程實驗室就技術層面對本澳全面禁止使用傳統柴油錘、氣動錘和蒸氣錘打樁機之研究,並結合對業界所收集的意見,以及對未來本澳擬開展的樁基礎工程等情況,將優先對打樁工程噪音及社會生活噪音進行管制。
法案規定,打樁工程不得超出20分鐘等效連續聲級85分貝的標準;規範全面禁止使用傳統撞擊式柴油錘、氣動錘及蒸氣錘打樁機,受地質條件限制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情況則除外。至於法案生效前已開展的打樁工程,法案建議設定一年過渡期,但屬距離噪音敏感受體少於200公尺範圍的工程除外。法案亦對住宅樓宇中的日常生活活動及寵物所發出的噪音作出管制,以保障居民健康及環境素質。
法案建議加強對打樁工程噪音的規管,為使業界更好地適應日後出臺的新規定,環境保護局與土地工務運輸局已開展前期措施,包括在現有工程准照審批機制的流程中,要求申請人提交樁基(環保)計劃,以便進行分析及給予技術意見。此外,為協助業界轉型及提升技術水準,環保局已有序地採取系列措施及策略,如舉辦培訓課程和研討會,鼓勵業界採用較環保的新技術。
他指出,目前環保局同步與治案警察局共同研究制訂執法人員取證的相關指引與流程,以配合法案通過後的實施,往後會總結與檢討執行的工作,作出逐步完善及不斷優化,致力實現優質宜居城市的目標。
此外,劉仕堯說,噪音污染問題關係到所有居民的健康及生活質素,必須多管齊下,藉法律配合宣傳、教育多方位推進噪音的管制和公民的教育工作,提高環境的素質。就法案具體內容,政府持開放的態度,在細則性討論時會充分聽取立法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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