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三日,警員在澳門仔區金光大道巡查時發現兩名男子向途人兜售手錶,上前截查,在兩人身上發現藏有六隻懷疑冒牌手錶,其後轉交海關跟進。海關初步調查發現兩名男子以旅客身份來澳作案,所販賣的手錶為冒牌貨,案件移交檢察院處理。
海關在兩名嫌犯身上搜出的六隻手錶,當中包括標示「PATEK PHILIPPE」和「JAEGER-LECOULTRE」的手錶各兩隻,「IWC」及「CARTIER」手錶各一隻,另外標示「GUCCI」皮帶一條。嫌犯稱是假貨。這些商標已在經濟局註冊,經品牌權利人代表初步鑑,該批物品均為冒牌貨。
兩名男嫌犯分別姓周及姓姜,四十歲及四十五歲,均非本地居民。海關稱,他們有計劃將預先購買的冒牌手錶向遊客兜售圖利,這些手錶皆購自外地,購入價為每隻人民幣三百至四百元不等,準備以每五隻百元至六百元人民幣出售。海關控告兩人,將之移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五年或科處六百日罰金。
海關呼籲市民如發現侵犯知識產權的活動,立即與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00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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