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指出,交通局長今年一月底公開說,須在百分之百純電召的規定條件下訂立電召的士新合約,但今年二月六日,的士公司已率先透露,六四方案新合約已經簽訂。 政府顯然沒趁合約期滿進行革新及早部署。過去在電訊、巴士、電視等領域均沒有趁合約期滿(或失效)進行革新及早部署,勉強拖拉延續舊制,妨礙革新開放。政官員應就公共利益事項主動出席立法會議,公開交代,避免一再重蹈覆轍。
吳國昌質詢當局:
一、 交通事務局曾表明要在百分之百純電召規定下訂立電召的士新合約,但黑箱作業,在只有六成純電召條件下簽立電召的士新合約,備受公眾質疑。對四成不接受純電召規定的「電召」的士,政府是否沒預先部署招標,容納新經營者,或增發的士牌予現役的士司機,退而改簽新約?
二、 公眾憂慮新合約規定的六成純電召能否有效監管實施,更憂慮新合約延續九個月後仍會因公司面對同樣的盈利問題(現在公司因純電召盈利困難而難以接受,但九個月後仍會面對同樣問題)而不能落實百分之百純電召。政府會否盡快主動出席立法會議交代,說明相關部署,以及說明的士發牌監管的革新部署,包括有否籌備進行相關立法工作?
三、 政府對今年四月有線電視合約屆滿後的善後部署、糾正巴士服務模式違法問題的善後部署,臨時接管破產巴士公司服務後的善後部署,均被公眾質疑勉強拖拉延續舊制,政府會否盡快主動出席立法會議交代,說明公開招標或革新部署,包括有否籌備進行相關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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