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稱,2010年的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先導計劃最終只有一家洗衣店成功運作,但據該機構負責人表示,自2011年開業以來,經營路上荊棘滿途,當中面對經營成本上漲,甚至有客戶質疑殘疾人士的工作能力。當局只向該機構提供了開業資金資助,之後再沒有其他支援。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的目的是為殘疾人士提供就業和發展機會,但相關部門只撥款以“授人以魚”的做法未臻完善,獲資助的社企在持續發展上只能用“艱苦經營”來形容,未能令計劃真正發揮作用。
梁安琪說,經濟迅速發展,企業租金、經營開支不斷上升,第二期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同樣只提供上限為300萬的開業資助,沒有任何後續支援,如何支持社企持續發展?她建議當局從先導計劃的案汲取經驗,研究和完善該計劃及改變資助模式,例如為機構提供社企籌劃的培訓、編寫計劃書等;又因應本澳房地產租賃成本高企,可為社企提供經營空間;在經營期間,為該等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援,包括會計、市場、管理等各方面的輔助及指導。
梁安琪又表示,當局應檢討社會企業先導計劃成效,分析社企經營中受到制約的原因,並研究解決方案。她希望當局在第二期計劃加入經營方面的輔助,扶持社企健康穩步發展,當局可考慮邀請一些企業合作,由他們派出專業人士向社企提供經營的專業意見,協助社企解決困難,以回應本澳殘疾人士就業的需求,也令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發揮更大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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