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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小組籲善豐業主早達共識以使打官司

2014-03-13 00:00
  【本報訊】善豐花園事件政府跨部門跟進小組稱,2013年10月善豐花園的業主代表在與行政長官的會面中確定了提起司法訴訟和商討重建可行性方案雙軌並行的工作方向後,政府成立了善豐花園事件跟進小組,與業主代表每個星期定期開會商討有關事宜。

  跟進小組及善豐花園業主代表皆認為研究透過司法訴訟追討賠償的問題具有迫切性,在2013年11月6日的第二次會議至12月11日的第六次會議中,如何提起司法訴訟一直是討論的重點之一。應業主代表的要求,跟進小組介紹了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以及不同的訴訟方式所涉及的司法費用等問題。因訴訟中政府部門可能成為潛在的被告,跟進小組一開始便表明政府不可能代替業主打官司,也不能向業主提供引導性的意見,但會積極配合業主展開訴訟,提供必要的書證或人證。因事件涉及複雜的司法訴訟和業主們所處的情況,歐安利律師同意不收取服務費向業主提供法律分析和跟進訴訟的服務,並就事件開會與小業主商討。

  業主關心提起訴訟的對象問題,跟進小組表示根據2013年香港大學教授所作的善豐事件的初步調查報告已可推斷出事件的責任人,但業主代表認為調查報告不全面,因此政府委托澳門大學聯同其他地區的專家學者成立專家組,對善豐花園及旁邊的地盤進行全面的補充性調查,以便再次從技術層面進一步分析此次事件的責任人,方便業主針對責任人提起司法訴訟。此次全面調查的內容和方式得到了業主代表的認同,在調查取樣過程中得到了大部分業主的支持和配合,但由於地鋪業主不接受社會工作局提出的補助金額建議,不准許專家團隊進入地鋪調查取樣,延誤了調查工作。

  跟進小組從2013年11月13日第三次會議開始,便主動向業主代表介紹了有關司法援助的制度,詳細解釋了申請法援的條件和目的,在多次會議中就業主申請法援的方式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分析,將申請法援的宣傳單張交給業主代表,以便提供給其他業主參考。

  近日部分善豐花園業主透過傳媒表示,如果提起司法訴訟需要先行繳納800萬元訴訟費,跟進小組認為可能存誤解,因為按照澳門現行訴訟費計算標準,如果透過訴訟追討賠償的金額為一億元,訴訟的司法費約為21.5萬元,提起訴訟時所需要繳納的預付金約為5.3萬元。訴訟追討的賠償金額越高,訴訟費及預付金便越多,提出的訴訟賠償金額也需要合情合理,但無論如何也不可能繳納800萬的預付金,因為這同所追討的訴訟賠償金額達160億元。

  跟進小組重申,為能向責任人追討賠償,善豐花園的業主需要盡快就提起司法訴訟達成共識,應該抓緊事件同代表律師溝通,商定訴訟方式和訴訟策略。澳門大學對善豐花園事件進行的全面調查報告將在本月完成,只要業主達成共識,屆時即可以此作為提起司法訴訟的重要依據。業主代表可隨時前往位於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一樓的司法援助委員會接待處,了解申請司法援助的事宜。跟進小組繼續同業主代表保持溝通,協助業主早日解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