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指出,現時澳門修車場約有500 個,大多在人流密集的住宅區,筷子基一帶更是密集,衍生交通安全和防火問題,還產生到噪音、空氣、廢棄物(包括油污、汽車廢件等污染,對市民造成影響。坊間一直敦促政府制訂<機動車輛修車工場的運作和發出准照規章(修車場規章)規管修車工場,唯十多年過去,,政府仍然採取拖字訣,業界無法可依、居民投訴無門。政府應盡快制訂《修車場規章》, 一方面讓修車場有 法可依,規範經營,性發展,另一方面保障市民健康,解決積存的問題。政府應盡快諮詢公眾,吸納民意,衡修車業發展與市民生活素質,務使達至雙贏。
他指出,現時雖有法規管修車場營業時間及《公共地方總規章》,但無法律規管修車場的經營,雖然環境污染和佔用公共場所維修車輛的問題一部分可用《公共地方總規章》來規管, 但相關部門執法不嚴,以致情況一直未改善 。
陳虹質詢當局:
1. 民署曾在 2010 年表示已完成 《修車場規章》最後文本,待諮詢相關部門的意見後 便進行公開諮詢,但至今未兌現承諾。
2. 他曾多次質詢 ,政府,卻屢遭推托敷衍 ,, 。究竟當中存在甚麼困難 ,致使特區政府花了十多年時間仍未 能制訂 《修車場規章> ?現時該法的立法進度和具體內容如何 ?會不 會短期內向業界和市民進行諮詢 ?
2. 目前 ,相關部門的執法是否有所鬆懈?在解決修車行業產生的噴漆廢氣 環境衛生、噪音 、霸佔公共車位 、防礙行人等問題上成效 如何 ?
3. 如何藉制訂 《修車場規章> 之機 ,使修車行業得到健康長遠發展?有建議將修車及相關行業遷移到合適地方集中經營,以利行業健康發展,政府對此有何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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