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與政府代表開會,繼續審議噪音法。委員會主席關翠杏會後稱,法案建議在頒布後30天起生效,但委員普遍認為將生活噪音納入規管,對居民影響大,法律頒布適宜較長時間後才生效,以使政府有足夠時間宣傳,讓公眾清楚法律的內容。
有委員擔心環保局有否具備條件和人力執法,政府代表回應現時有11名稽查員,稍後會增加15名,將有足夠人手24小時跟進和接聽投訴,若有需要警方也會協助執法。
委員會建議把樓宇裝修或維修工程的時間壓縮為早上9時至下午6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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