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浩輝院長表示,澳門特區法院兩位高級法官獲聘為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是首次有特區的法官經法官委員會批准,擔任境外學術機構的兼職法學教育、培訓工作,尤其是國家法官學院,負責全國高級法官的培訓工作,澳門特區有兩位高級法官應聘出任兼職教授,既是他們兩位的榮耀和責任,也是對特區法院系統的肯定。他完全相信兩位法官能兼顧好本職工作和法官學院所交代的教學任務,不負所托、所望。
岑院長指出,兩地法院的合作前景廣闊,是次國家法官學院聘請澳門特區兩位法官擔任兼職教授,一方面可以讓內地高級法官學員對澳門特區的政治、司法制度以及相關實體和程序法律等內容有更多的了解,同時亦可讓獲聘的澳門法官透過教學與內地法官進行深層次的交流。
黃永維院長與兩位法官就具體的授課形式與教學內容等事宜交換了意見。雙方認為授課應以理論教學與案例討論並行,這樣可使內地法官學員透過具體案例分析,更好地理解澳門法律的理論,以「就案說法」的教學方式,使學員與教授有更多互動,增加彼此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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