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總大廈管理資源中心主任秦昶稱,處理大廈單位滲水個案一般需時一年。中心去年接獲40至50宗的求助個案,成功協調處理的個案只約10宗,他解釋最的困難是負責檢測的政府部門無法入屋,政府應修法,加強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的職權,在已通知不回應的情況下,授予可強制入屋檢測的權力。
中心助理主任程順明稱,曾受滲水影響的業主反映,政府部門辦事慢,單位內牆壁已發霉,向房屋局投訴了3個月,局方仍未做過實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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