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長陳露陳露介紹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的最新情況。她說,截至2013年年底,旅遊局共巡查了2,097個單位,封查了478個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其中394個單位已解封,14個單位因再違法再遭查封。局方透過市民電話或網上舉報共接獲1,716宗投拆。
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黃桂清表示,《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已實施三年,由於經營非法旅館的單位業主大多不是本地居民,業主把單位交由地產公司管理,令非法旅館的問題死灰復燃。社會希望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或將非法經營單位「釘契」,以加強阻嚇力,他建議旅遊發展廉價旅館。街總一行中成員羅寶泉認為,非法旅館的經營手法越趨隱蔽,更延伸至豪宅區,招呼熟客或在網絡招徠,希望旅遊局多留意網絡。另一成員陳國雄指違例者罰款低,且成功率偏低,旅遊局如何追討罰款,會否研究有效執罰方法。成員何戊彬建議除派發宣傳單張外,可與大廈管理公司及廣告公司合作,在大廈大堂電視播放宣傳片。另一成員程順明表示,房屋局今年將展開管理公司發牌諮詢,研究大廈陌生人出入登記制度,有利旅遊局方了解大廈哪些單位多陌生人出入,希望局方與大廈管理公司及大廈管委會多交流,多宣傳。
旅遊局長文綺華表示,局方追收罰款成功率約一成,原因是處罰對象大多不是本地居民,追收有一定困難度。若處罰對象是本地居民,旅遊局會移交財政局強制徵收,若非本地居民會移交治安警察局,拒繳罰款者禁止其入境。
另外她說,旅遊局對研究家庭旅館合法化持開放態度,現時也有協助二星級旅館及賓館宣傳,讓旅客選擇平價的合法旅館。旅遊局打擊非法旅館的方法有所改變,現時接受不具名的投訴,局方需要靠居民舉報,須與市民建立互信,今後會加強社區宣傳,完善執法,全力打擊非法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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