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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審批嚴保學生權益 教局將修法監管接送託管

2014-04-08 00:00
  【本報訊】教育暨青年局稱,隨著社會的發展,尤其是雙職家長的增加,近年補習社和提供學生託管及接送服務的機構呈增長趨勢。在此情況下,修訂相關法規並嚴格依法監管顯得尤為重要。教局對此給予高度重視,一直按照依法監管和以保障學生的利益為先的基本原則處理相關問題,以確保相關機構及場所為學生提供安全、衛生的環境以及符合法定要求的服務;同時主動聽取社會意見,努力完善行政程序,以便為相關機構的設立與運作提供便利。

  教青局說,一直以來,接送和託管服務牌照的批准,並無法定機制,亦非由局方處理。但考慮到相關服務日趨殷切,局方建議在修訂有關補習社法規的時候,透過法例將接送和託管服務的監管,納入教青局的職責範圍。

獲批准的補習社方可運作

  教青局近年來與本澳私立補充教學輔助協會保持緊密的溝通,一方面聽取業界的意見,另一方面讓業界清楚教青局在補習領域的處理準則和目標,期望通過共同努力,為本澳的學生提供更安全及良好的課餘學習環境。

  教青局稱,補習是為未成年學生提供服務的場所,必須達到法定的消防、安全、衛生保障並獲政府批准方可運作。無論補習社是新設立或搬遷,由於都涉及相關環境能否達到要求,所以必須嚴格依法審查,以保障學生能在安全及良好的環境下學習。對於補習社的續期,教青局亦會按照法例規定進行審批,以監管其運作是否符合要求。在計算補習社可容納的學生人數方面,教青局一直按照每一位學生佔1.1平方公尺的補習空間面積計算可容納學生人數,非補習用途的休憩區及等候接送區等是不納入計算範圍,相關準則是必要的,從未改變。

  教青局稱,在審查補習社的地點及設施條件的行政程序方面,根據現行法例的規定,須由教青局在收到工務、消防和衛生領域相關部門的意見後,並在文件齊備的情況下審批執照。未來局方會與相關部門合作,努力優化相關程序。

  本澳現時共有250所獲教青局發出執照的補習社,教青局將有關補習社的名單上載至網頁(http://portal.dsej.gov.mo),路徑為:教青局主網頁->家長->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家長可查閱上述資料並為子女作出合適的決定。

三年處罰無牌補習場所三十間

  教青局一直主動定期巡查補習活動,一旦發現任何無牌補習活動,都將即時勒令停止,並展開獨立的調查程序。近三年共發現近七十間懷疑進行無牌補習活動的場所,局方人員透過實地巡查取證、視察場所的運作情況、向學生及現場負責人了解等,綜合取證後對無牌運作的場所提起調查程序,並對其中三十間場所依法作出處罰。目前,教青局正對六間場所展開調查程序,早前報章所提及的無牌補習社屬其中一間。教青局未來將繼續加強巡查,亦希望廣大市民如懷疑有場所無牌經營補習活動,及時向教青局舉報,局方將迅速展開調查和跟進。

  為使學生補習、託管及接送等服務在未來更能回應社會各方面的期望,教青局自去年起已積極修訂《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執照發出和監察制度》法規,當中會加大罰則,研究將託管中心及接送中心等服務納入發牌範圍內,以期更有效地行使執行權及監管權,充分保障學生權益。教青局會總結過往經驗,並持續與相關業界保持溝通,優化發牌程序,使本澳託管及補習行業能與時並進,更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