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本澳新聞
  • 要聞
  • 兩岸觀察
  • 華澳人語
新聞
  • 選舉涉違規宣傳五宗 卅二人重簽代表法人
  • 南海伏季休漁結束 百多漁船出海作業
  • 菲婦感染登革熱危殆 今年第六宗輸入病例
  • 房屋局加緊為經屋做契 向青怡購者發出許可書
  • 檢院對9被告裁判的聲明
  • 特首晤南部戰區政委魏亮
  • 經局講解青創援助申請條件
  • 陸澳全力追查電騙 司警絕非坐以待斃
  • 新批發市場快將運作
  • 非漢瘧疾今年首傳入
  • 負責任博彩認識度調查將開始
  • 港男涉爆竊女友疑作假證詞
  • 問題利賓納回收擴大
  • 史文工作委員會開會
  • 世旅經論壇興義舉行推介晚宴
  • 井岡山幹部教育學院 澳同學會成立弘揚愛國
  • 宋碧琪重申繼續為民喉舌
  • e行卡•澳門通首發
  • 施家倫建議炒庸官還富於民
  • 陳明金盼來屆立會積極 完善公共利益民生法案

警察醉酒槍殺孕婦案二審維持死刑

2014-04-10 00:00
  【中新社廣西貴港4月9日電】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9日11時對原廣西平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胡平醉酒後持槍殺害孕婦一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胡平上訴,維持廣西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胡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一審判決。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10月28日,胡平攜帶配備的“六四”式手槍協助湖南省新化縣兩名民警到平南縣大鵬鎮調查案件。當日19時許,三人結束工作後到大鵬鎮“兄弟酒家”吃晚餐,席間胡平違規飲酒。21時許,胡平酒後乘車返回平南縣城。途經大鵬鎮新塱街時,胡平要求下車並在街道上吵鬧滋事。22時許,胡平在街道上掏出隨身佩戴的“六四”式手槍開了一槍,隨後進入被害人蔡世勇、吳英(孕婦)夫婦經營的“老牌螺螄粉店”內,詢問是否有奶茶賣。聽說沒有後,胡平用槍拍打餐桌,接著持槍朝店內天花板開了一槍,還持槍指著正在店內吃米粉的客人頭部。當吳英再次說沒有奶茶時,胡平朝蔡世勇開槍,擊中蔡世勇右肩,致蔡世勇輕傷。在蔡世勇要求妻子吳英打電話喊人來幫忙之際,胡平又朝吳英連開兩槍,擊中吳英的頭部、手部及胸部,致吳英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胡平身為人民警察,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攜槍飲酒,酒後滋事,向無辜群眾開槍,致一名孕婦死亡、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後果嚴重,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惡劣。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