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的續牌僅過渡安排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辯論高天賜、梁榮仔議員提出的士批給,尤其是“黃的”批給及營運模式的問題。梁榮仔表示,的士服務質劣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及本澳國際形象,人們搭的士尤如抽獎,當局維持宏益電召的士(黃的)4成自由經營模式是否最符合澳門需要。
列席會議的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表示,電召的士的出現為普通的士之外提供一個更方便的服務。隨著澳門經濟發展、旅客增加、社會訴求持續,政府反覆分析,藉電召的士合約期屆滿,提出的新要求是黃的回歸電召的士功能,與一般的士相輔相成,為居民提供方便的客運服務。
他指出,本澳過往未有純電召的士,考慮到黃的生存空間與公共利益,政府讓黃的延續准照九個月只是過渡安排,政府規定六十部特別的士謹可透過純電召營運,餘下四十部以混合模式經營,期間黃的須清晰標示純電召的車輛,透過衛星定位系統,顯示車隊的運作。交通事務局透過監督及電話抽查,收集黃的服務營運數據,從多方位監察其營運狀況。
他說,政府已積極創設優化營運條件,新增了11個特別的士候召站,讓電召的在短時間內為市民提供服務。在九個月的過渡期裡,政府與黃的保持緊密接觸,瞭解運作情況,並進行市場調查,逐漸制訂符合澳門社會長遠發展的電召的士方案。
劉仕堯說,的士服務涉及行政監管、商業營運、司機水準、行業守則、供求關係、交通狀況,電召的士更涉及公司營運及技術輔助,政府將全面檢討的士發展策略,每得士與輕軌、巴士及步行系統構建理想的出行環境。
加強監管 提高服務質素
他透漏,為配合市場對的士的需求,政府於今年將推出二百部黑的牌照,前期工作已接近完成,盡快競投。至於修訂《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將以行政法規形式修訂《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目前已基本擬就行政法規。為打擊的士濫收車費、議價、揀客及拒載,修訂中將加重罰則,增加阻嚇力及改善的士服務質素。同時引入治安警察局的執法,提升執法效率。
麥瑞權議員認為,改善的士服務關鍵不在合約問題,而是切實解決市民“搭車難”的問題,“凡是解決實際問題的方式,市民都會支援”。他又建議政府多角度考量政策。高天賜議員強調,在欠缺的士總政策下,政府零散的回答,無助解決問題。他質疑政府不開放市場,致使的士牌成為“投資品”,少有司機願意入行。議員劉永誠及陳虹關注如何監管“黃的”,蕭志偉議員強調,必須創設監督投訴機制,確保其服務質素及兌現服務承諾。
交通事務局長汪雲回應,每輛黃的均具備實時監察功能,交通事務局會透過抽查檢視黃的是否達標,過去兩個月沒發現黃的過界提供非純電召服務。對改善的士服務的建議,他稱,社會要求引入“放蛇”,累犯者取消的士工作證等,政府正研究是否適合利用這種執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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