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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局向社團介紹水費調整方案

2014-04-12 00:00
  【本報訊】澳門水資源短缺,節約用水是全民應盡的公民責任,政府近年多管齊下,遵循《澳門節水規劃大綱》中的八大開源節流方針構建澳門成為節水城市,當中包括建立有助推動社會各界共同節約用水的自來水費格機制。為加強自來水費格機制的經濟槓桿作用,進一步提高節水效益,特區政府委託科研機構對水費進行調查研究,現已提交了研究報告及建議調整方案。海事及水務局日前向坊會、基層團體及社會服務機構等社團介紹水費調整建議方案,並積極交流意見。

  調整水費加強節水

  海事及水務局長黃穗文感謝社團過去幾年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節水工作,共同向市民推廣珍惜和節約水資源的重要性。她指出分類和階梯相結合的自來水費格機制自2011年初實施至今逾三年,經委託科研機構調查和研究所得,有需要對水費機制中各類用戶的水費分別進行調整,進一步加強水費機制的節水推動力,令水費反映水資源的真實價值和珍貴程度,貫徹“多用多付”原則。海事及水務局將繼續向不同界別和團體介紹水費調整的建議方案,並希望與各界攜手推進本澳的節水工作,構建澳門成為節水城市。

  適當拉大階梯差距科研機構建議適度將現行家居用水三層階梯之間的價格差距拉大。當中,家居用水中第一階用戶的水費建議上調約1%、第二階上調約3%、第三階上調約6%。根據建議方案,全澳的家居用戶中約93%用戶每個月的水費增加低於3元,對絕大部分的家居用戶影響輕微。

  根據建議方案,特區政府對三個階梯的用戶仍然有著不同程度的用水補貼:以第一階用戶為例,政府補貼約三成半的水費,即每立方米補貼約2.3元;第二階用戶獲政府補貼約兩成半水費,即每立方米補貼約1.7元;第三階用戶獲政府補貼約一成半水費,即每立方米補貼約1.1元。

  社團代表認同水費機制

  社團代表大多認同現行的自來水費格機制有助推動市民節水,並指現時本澳家庭普遍用水較為節約,認為是次水費調整建議方案升幅較溫和,相信市民普遍接受。有社團代表認為商業用戶應與公益事業用戶採用不同的水費,認為商業用戶應付較高水費,公益事業用戶則應較低,亦有代表認為用水大戶的水費應較大幅度調升。

  有社團代表建議特區政府採用經濟槓桿推動節水之餘,同時要加強推廣節水器具和節水宣傳教育,例如與學校和社團合作,持之以恆向兒童灌輸節約用水的重要性,建立正確的用水費值觀,有助澳門未來可持續發展,並建議多向市民宣傳政府正補貼水費,糾正市民認為水費便宜的誤解,令市民更珍惜食水。此外,外地勞工多人合住,用水量多,有社團代表建議關注此群體並採取針對性措施。另有社團代表認為應設立罰則,遏止浪費用水,亦有社團代表建議推動大型場所採用再生水。

  黃穗文感謝社團代表提出意見,又表示特區政府現正積極開發利用再生水,現時已有石灣排公共屋房區和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兩個試點,再生水將會應用於非飲用用途,包括沖廁、景觀和綠化用水,在條件成熟時進一步拓展為大型場所的冷卻用水。她亦強調節水宣傳教育一直是特區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因此多年來致力透過多元化、多渠道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各界共同節水,未來亦會繼續與學校和社團保持溝通合作,加強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各界的節水意識。她指出特區政府正研究在水費單中加入政府補貼金額等訊息的可行性,並與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磋商顯示方式、位置及內容等。

  分析因素 定具體方案

  是次出席社團包括澳門工會聯合總會、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澳門婦女聯合總會、澳門明愛及澳門民眾建澳聯盟。海事及水務局將繼續聽取社會各界的不同意見,並將會在科研機構的建議方案的基礎上,結合原水水費升幅、消費物價指數、社會各界的承受能力、水費的節水推動力等因素,進一步深入和綜合分析各類別水費調整對用戶的影響後,再確定各類別用戶水費的調整方案。

  特種水費與全成本相若

  一般非家居用水方面,經綜合考慮原水水費升幅、消費物價指數和企業承受能力等多種因素後,科研機構建議每立方米水費上調約6%,約六成一般非家居用戶每個月的水費增加低於10元,每個月水費增加超過100元的不足一成。根據該調整方案,政府向一般非家居用戶補貼約15%的水費,即每立方米補貼約1.1元。

  而特種用戶的水費方面,根據科研機構的分析,水費支出一般只佔有關企業整體開支的極少部分,特種用戶具備足夠的財政能力承擔全成本的水費。因此,報告建議特種用戶的水費上調約15%,即與全成本水費相約,一方面減少特區政府的用水補貼,另一方面反映水資源的真實價值,體現多用者付更多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