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稱2010年應伍秉賢要求往媽閣辦公室找10幅墓地文件,當時他與第4被告邵國權一起找,但無知會邵國權上司、第3被告馮惠星。證人稱這是他們上下層級間的疏忽,否認辯方律師指他“做手腳”將墓地文件放回媽閣。
過去曾是民署管委會副主席、現時是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的張素梅被傳召出庭,她對大部分問題均表示“唔清楚“或“無印象”。
法庭又傳召1名民署職員作供。證人稱2012年初他接管有關墳場職務時,伍秉賢提出將相關文件交給他,法官質疑為何伍秉賢的文件中有正本。證人表示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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