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按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社保基金每年四月份,會調整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供款月數發生變化的新制養老金受益人每月領取的養老金金額,新金額按養老金金額上限乘以受益人實際供款月數(截至前一曆年十二月為止)再除以360期來計算。經調整後的養老金會於本月十四日存入受益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內。
市民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或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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