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指出,沙梨頭海邊街善豐花園等多幢樓宇受鄰近地盤拆建影響,樓字出現裂牆、傾側,屢次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投訴求助無果,善豐花園在二零一二年十月因為主力柱爆裂,爆發結構危險,200多戶住客須即時遷出,無家可歸。反覆調查處理糾纏一年半,政府終於在四月十日公布補充調查及行政調查結果。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指責任應在承建商,但因善豐花園已建成逾五年而不可作出懲處。
他說,各方繼續協助善豐花園家園重建,民事賠償責任尚待提請法院處理,但事件引發公眾對於檢討改進法制和堵塞行政缺漏的質疑,不應迴避。
吳國昌質詢當局:
一、 善豐花園是在工務部門監督下建成,並經工務部門驗收,事後確實揭發違反建築規範危害安全的事實,卻因已建成逾五年而不可作出懲處。然則現行監管樓宇建築的法制是否急需檢討改進,包括樓宇建成五年後倘揭發重大違規是否仍須予適當懲處,以及如何防止工務部門的監督驗收存在的重大漏洞?
二、 沙梨頭海邊街善豐花園等多幢樓宇受鄰近地盤拆建影響,樓字出現裂牆、傾側,屢次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投訴求助無果,調查報告亦指善豐花園主力柱爆裂不是鄰近地盤拆建直接引致。然而公眾擔心在地下土質參差的地方,即使依政府現行監督的規範進行拆建,仍會導致鄰近樓宇受裂牆、傾側的損害,甚至可間接引發更嚴重的問題。政府是否急需針對地下土質參差實現,檢討改進現行監督拆建的規範,確保居住樓宇安全?
三、 對於不幸發生建築物嚴重安全事故和證實違規事實之後,政府是否應有公開透明的機制每次作出判斷和向公眾說明,會否因重大事故之揭發而啟動針對類似建築物(例如是有相同土質地區、相同設計缺陷或由相同團隊所建造等等)進行抽查檢測,以保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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