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有禮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現行公職制度對非公務員出身擔任主要官員的人士沒有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與公務員出身晉升為主要官員相比,存在退休保障差異,故法案就前後兩者在退休保障方面,分別以一次性的離任補償,其金額相當於離職當日月薪酬的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十四,再乘以就職日至終止職務日擔任有關官職的月數。這差異主要體現在政府嘗試加大力度,吸引非公職人士加入政府擔任主要官員,似不應存在不平等待遇。
馬有禮認為,澳門經現時濟繁榮、社會穩定,本澳不少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薪酬不比現時主要官員的薪酬低,政府吸引商界精英擔任主要官員,必須完善現行制度,在薪酬上加強競爭力。中總支持該法案,期望法能吸納本澳精英擔任主要官員,為居民服務,為澳門長治久安、繁榮穩定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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