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早前表明將責成有關部門與立法會溝通,完善法案內容,日後提交新的修訂文本。
法案不盡如人意引爭議
議員蕭志偉、歐安利、劉永誠、崔世平支持中止細則性表決高官保障制度法案,他們認為,建立高官保障制度有必要。議員徐偉坤認為,澳門回歸後一直欠缺高官退休保障機制,這個制度一早應該建立,以便吸納人才。
議員陳明金、施家倫、宋碧琪指出,設立高官保障制度,涉及公帑開支及公眾利益,政府應考慮周全,適時向社會清楚說明,同時應該選擇好的時機制訂,並充分聽取意見,可惜當局倉促推出,法案不盡如人意,引起社會不必要的猜想和爭議。他們認為,這法案向主要官員發放30%一次性離任補償、追溯條文,以及現任行政長官享有針對其刑事程序的豁免權等方面,需要聽取更多意見。
議員林香生、關翠杏、李靜儀在表決聲明重申,法案重新審議不應設限期,必須有足夠時間讓社會不同意見能充分表達和討論,政府必須回應社會質疑和憂慮;設立刑事豁免權的目的僅是避免不必要的政治檢控影響政府的正常運作,法案條文絕對不能限制對行政長官進行正常的刑事偵查,更不能妨礙正常的調查搜證。主要官員離任補償計算只應參照一般公務員公積金政府供款14%的標準,不應有特別對待。不管法律何時通過,要與現行公職人員薪酬政策一視同仁,不能設追溯條文。
示威者向政府出示“紅牌”
議員高天賜表示,萬人上街示威要求撤回高官保障制度法案,是示威者向政府出示“紅牌”。他呼籲行政長官若參加競選,爭取連任,務必撤回法案。
議員梁榮仔亦促請行政長官認真回應市民訴求,否則市民會對特區政府的怨氣進一步加劇。他指目前逼切的民生問題尚未解決,高官離任前先為自己利益設想,忽視公共利益,導致民怨四起,引發525遊行。
議員區錦新認同澳門需要制度建設,但應優先面向關乎公眾利益的問題,如醫療、物價、住屋及交通等,不應只為少數權貴服務。
在昨日的立法會全體會議上,議員吳國昌首先提出由議會表達心意,鼓勵行政長官進一步行動,撤回高官保障制度法案,重新研究,以及將萬人遊行聲音帶入立法會。他的表達心意在4票贊成,20票反對及6票棄權下被否決。
吳國昌表示,行政長官在完全未經公開諮詢之下提出內容極具爭議性的高官保障制度法案,引起公眾對高官貪財、特首迴避刑責的疑問,令特區政府領導層的認受性深受打擊,再加上臨時提出修訂文本大幅增加補償,激起民憤。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