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幅墓地事件後,伍秉賢曾於2年前交回1至8號墓地文件夾,唯獨沒2號文件夾。伍秉賢曾作供稱2號文件夾內不包含10幅永久墓地資料。但2號文件夾的目錄顯示裡面有10幅永久墓地的意見書和報告書等原始文件。
辯方律師申請將2號文件夾列入卷宗,理由是民署電腦顯示2號資料夾由02年一直放在環境衛生及執照部,但實際則在吳秀虹、即伍秉賢之前的辦公室內。法院下週三聆訊將繼續傳召同一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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