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門學社指出,立法實施最低工資緩解在職貧窮刻不容緩,立法會今個會期結束前應細則通過全面實行最低工資,縮短法律生效後180天的過渡期,讓各行業基層勞動人口盡快受惠。
新澳門學社認為,政府必須調動現行低收入補貼的資源,設立動態的工資補助緩衝機制,緩解對小商號及一般大廈業主構成的衝擊。
學社提出其認為可行方案是,實行最低工資第一年,小商號的本地僱員,包括一般物業管理低薪僱員,工資未達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者,僱主須確保薪酬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70%(時薪21元,月薪相當於4,368元),餘下不多於法定最低工資的30%(時薪9元,月薪相當於1,872元)由政府補助,讓僱員得到足夠法定最低工資的收入,規定接受工資補助的小商號此後每年加薪給僱員,加幅不少於6%,政府則繼續補助直至完全追上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為止。
新澳門學社建議由社會工作局統籌,擴大現有「社區就業輔助計劃」和「積極人生服務計劃」的服務範圍,輔助過去接受低收入補貼因商號結業而面臨就業困難的僱員。政府與大型企業應作為牽頭者,承擔社會責任,將一定職位分配予傷殘人士,協助他們融入社會、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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